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*ST中程,300208)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,对于投资者索赔来说并不会有太大影响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引发投资者索赔诉讼,目前,已有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及索赔材料。
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在2025年4月30日对青岛中程(已退市,300208)及相关人员出具了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处罚字【2025】41 号)。经查,在2017年至2021年,青岛中程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 记载,其中,风电项目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虚假确认收入和利润,光 伏项目通过虚增工程进度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。2020年至2022年,青岛中 程虚增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财务数据,其中,CIS煤矿采矿权证被撤销事项,青 岛中程不晚于2020年知悉;JAYA锰矿矿权于2021年6月到期。青岛中程未对 上述资产予以转销,仍作为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列示。
上述事项致使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公司及相关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。
依据《证券法》和最高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最新司法解释,提醒凡符合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购买青岛中程(已退市,300208)股票,并于2024年4月29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。